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犯罪情况,得按照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要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犯罪行为和本案有一定牵连,但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那民事案件可以接着审理,同时把犯罪线索移交给相关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去查处。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案件里,发现有一方当事人可能实施了诈骗犯罪,不过这个诈骗行为和合同纠纷不是同一回事,这种情况下,民事案件就按照正常程序继续进行,同时把诈骗的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
要是发现的犯罪行为和本案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并且把相关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比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发现所谓的借款其实是集资诈骗犯罪的一部分,这时就要终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将其移交给刑事程序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案件事实的查明要依靠刑事案件的结果,那民事案件就得先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恢复。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认定结果,可能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起到决定性作用。
所以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犯罪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准确区分不同情况,这样才能保证民事和刑事程序正确衔接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