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遣散员工时,补偿标准得按照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企业因为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这类法定事由遣散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就当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给十二年。
如果企业是违法遣散员工,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赔偿,赔偿的金额是上边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和员工商量着遣散,这种情况下补偿金额可以由双方自己谈,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法律建议: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有不公平补偿情况时敢于维权。企业在遣散员工时要依法依规,算好补偿金额,避免违法赔偿。不论员工还是企业,在遇到问题时都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