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若要辞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需满足法定条件和走法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依旧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不符合岗位要求”一般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像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等。证明员工不符合要求后,不能直接辞退,要先安排培训或调整岗位。员工接受培训或调岗后,如果还是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就能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要是没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辞退员工,可能会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向员工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