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候,工资认定得综合各种情况来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工资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都包含啥呢?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还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货币性收入。像劳动者每个月固定的基本工资,加上季度奖金、高温津贴这些,都属于工资范畴。
计算平均工资也有讲究。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来算平均工资。要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里,劳动者请病假没正常出勤,这时候就得把没正常工作的时间去掉,用正常出勤的月份来算平均工资。
关于工资数额,一般是以用人单位给出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记录这些证据为准。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劳动者也有办法,可以用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要是双方都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工资数额,仲裁机构就会参考同行业工资水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合理认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