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降低标准续签合同,劳动者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降低标准和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合同就终止,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表明不接受降低后的标准续签,要求单位依法给经济补偿。要是协商成了,双方签协议,把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写清楚。
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监督检查单位并责令改正。也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