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单位周末开例会通常能认定为加班。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工作。
判断是否属于加班,关键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是否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周末本来是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单位组织开例会,这明显是单位安排的,体现了单位的意志,满足认定加班的重要条件。而且,例会和工作内容相关,目的是让单位更好地运转,员工要投入精力参加。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员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例会,没有强制要求,或者例会时间很短,没影响劳动者正常休息,那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加班。
要是被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没办法安排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自己的加班权益,如果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