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要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得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按照原来合同条件,甚至提高条件跟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单位给出跟之前一样的工资、工作环境等条件,劳动者却不想继续签合同,那单位就没有补偿的责任。
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条件来跟劳动者续签,劳动者不乐意续签,这时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就像原本合同里写的月工资是5000元,续签时降到了4500元,劳动者不接受续签,单位就得给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是用人单位不想跟劳动者续签合同,那同样要给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