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不变,仅更换新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得看不同情形。
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像工资没降、福利没少,甚至还有所提升,这时候劳动者也同意续订新合同,那就不用赔偿。这种情况就好比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新交易,是符合法律规定和正常劳动用工流程的。
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工资变少了,福利也削减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多少呢,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降低条件,都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所以说,工作转签新合同且工作地点不变时,主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以及是谁提出不续订合同。劳动者要是遇到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合同或者不续订合同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必要时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