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被告要是缺席庭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不同处理。在民事案件里,要是法院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时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缺席判决就是在有一方当事人没到场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的判决,它和双方都到场时作出的判决效力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案件,认定事实,然后按照法律作出裁判。
但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给他发了两次传票,他都没正当理由就不来,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他来参加诉讼。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那些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人,还有不到庭就没法把案情查清楚的人。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来说被告人都要出庭受审。不过在自诉案件中,如果法院依法给被告人发了两次传票,他没正当理由却不来,或者没得到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这个案子就按撤诉处理。而在公诉案件里,被告人必须到庭。要是被告人逃跑了导致没办法开庭,法院就得裁定中止审理。
被告缺席庭审可不是小事,这样做会让被告失去在法庭上陈述和辩论等权利,很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被告一定要重视诉讼,按时参加庭审,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