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取得谅解解决的是您与对方之间的民事赔偿以及可能涉及的刑事追责,并不免除交警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两件事分开走。
一、行政处罚仍会继续。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五条,交警应当扣留车辆、通知补办牌证手续,并可按第九十条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若该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超标电动车较常见),还可能涉及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按第九十九条、第九十八条另行处理。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照常出具。谅解不影响责任划分,但认定书会写明双方过错比例,直接影响赔偿数额;对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谅解书要留好。写明赔付金额、支付方式、双方就本次事故一次性了结,并注明不涉及其他违法事项,避免对方事后反悔再诉。
四、取车时间取决于违法状态是否消除,补办登记或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后,交警应及时退还。
建议先确认车辆是否被鉴定为机动车,这决定处罚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