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裁员,要给被裁员工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
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单位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超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单位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单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用人单位搞经济性裁员,得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要是单位违法裁员,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给员工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