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中,常遇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该听谁的呢?这得看公司法规范属于哪种类型。
公司法规范有强制性和任意性之分。强制性规范就是法律强制大家遵守,不能通过约定绕开的规定。要是公司章程里的内容和公司法强制性规范起了冲突,那章程里的这条规定就没用了,得按公司法来。为啥呢?因为强制性规范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就像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有限制,要是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和这个不一样,那章程里这一条就无效。
任意性规范就比较灵活,它允许股东在章程里自己商量着来,体现了股东的意思自治。要是公司章程和公司法任意性规范冲突了,那就优先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毕竟公司有自治权,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公司内部事务。比如,公司法说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利,但也允许全体股东另外约定,要是章程里有不同的分红约定,就按章程来。
所以,碰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冲突的情况,得先弄清楚公司法这条规范是啥性质,再决定用哪个规定。要是自己拿不准,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