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员工能获得额外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有单方解除协议的权利,但要额外给劳动者 3 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员工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后,为履行约定牺牲了一些就业选择。企业突然解除协议,员工得花时间重新规划职业、找新工作,这 3 个月补偿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比如一名员工和企业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企业履行一段时间后单方解除。这时,企业除了按约定支付已履行期间的经济补偿,还得额外付 3 个月补偿款。补偿金额一般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来;要是没约定补偿数额,就参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且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遇到这类情况,要了解自己应得的权益,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