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一般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一阶段通常为一个月。要是案件重大、复杂,审查时间可延长十五日。
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还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不过,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情况,检察院的决定时间可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能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是有次数限制的,以二次为限。而且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存在补充侦查等情况,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最终起诉,所花的时间可能比较长。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保持耐心,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同时,也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自身的权利义务,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