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职协议并非就不能去仲裁了,能否仲裁得看协议内容和签订情况。
要是离职协议是双方实实在在的意愿表达,内容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问题,那这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就得按协议办事。这时候申请仲裁,请求一般很难得到支持。举个例子,如果协议里清楚写了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没其他争议,之后劳动者又去主张没支付的加班费,仲裁机构大概率会因为协议约束不支持。
不过,要是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像用人单位用欺诈手段让劳动者违背意愿签了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能撤销的事算起一年内,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撤销协议。协议撤销后,劳动者就能就相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来维权。还有,要是协议里没对某些劳动权益作出处理,劳动者对这些没处理的事项还是有权申请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