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就突然辞退员工,这里面存在两个赔偿方面的事儿。咱们得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来看看。
先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就得每个月多给员工发一倍工资。这多出来的工资从开始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一直到补签合同前一天。简单说,单位漏签合同这段时间,得付出双倍工钱的代价。
再说违法辞退的赔偿。单位无缘无故突然就把员工开了,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碰到这种情况,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怎么算呢?员工在这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当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遇到这种事儿,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行,就得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随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靠法律给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