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有途径可以重新认定。
一种途径是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都能申请。要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书面申请要写清楚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要是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相关信息。
另一种途径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之前申请了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直接起诉,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在重新认定期间,当事人要积极收集和提供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比如能证明事故发生经过、伤害程度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