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工伤保险,医药费负担分情况而定。
要是认定为工伤,单位也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药费,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针对超范围费用,不同地区处理办法不同,有些地区由用人单位承担,有些则按一定比例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分担。
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按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却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意味着医药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要偿还。要是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