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单位不能随便和她们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是孕妇无缘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还是可以将其辞退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面并没有把怀孕女职工排除在外。
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制定的,清楚地写明了旷工的情形,还有达到严重违反的标准,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过,而孕妇无故旷工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的标准,那单位就有权辞退她,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但单位在辞退孕妇时,也要保证程序合法。得保留好能证明孕妇旷工的证据,像考勤记录这些。之后,要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知工会,并且把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孕妇无故旷工,单位不是绝对不能辞退,主要得看单位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孕妇旷工有没有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