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伤赔偿标准通常不会参照工伤来定。这主要是因为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的一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工伤认定适用于劳动关系,这两种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在劳务关系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受了伤,双方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提供劳务者自己有过错,那他得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要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有错,就要按过错比例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导致死亡,就得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遭遇工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就是说不管用人单位有没有错,都得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赔偿项目和程序都规定得很明确,比如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等,赔偿标准也比较固定。
所以,当提供劳务者受伤时,赔偿不会参照工伤标准,而是根据双方过错以及相关民事法律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