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脚崴骨折了,一般是不能认定成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里说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有两个很重要的点,一个得是交通事故,另一个是自己不是主要责任。脚崴骨折这种事,通常不算交通事故,大多是因为自己不小心之类的原因造成的,又不是和交通工具相关的事故。所以它不符合认定工伤需要的“交通事故”这个条件,想认定成工伤就比较难。
但也有例外情况。要是脚崴骨折是因为道路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像路面有坑洼、凸起等状况,而且员工能证明道路管理方有过错,这时候员工可以依据《民法典》里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去要求道路管理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虽然不能通过工伤途径获得补偿,但可以找道路管理方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