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长期合同一般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这种合同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协商一致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就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种是法定情形签。存在三种具体情形: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那天起满一年都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会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遇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自己符合的签订条件。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