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现时,单位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开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让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原来的标准,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和福利。也就是说,当员工确实因为工伤,得停工治疗时,单位有责任给他停工留薪期。
通常来讲,职工受了工伤,医院给出诊断证明,确认他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而且这种情况也在工伤认定范围内,单位就得给他停工留薪期。不过,如果职工受伤很轻,不影响正常上班,也不用停下工作去治疗,那就没必要停工留薪了。
要是职工和单位在停工留薪期这件事上有了争议,可以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具体期限。在这个过程中,单位不能随便剥夺职工合法的停工留薪权益。要是单位这么做了,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