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长,按照《民法典》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来定,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能推断自己权利被侵害,以及知道该找谁负责的时候开始计算。
所谓“知道或者能推断自己权利被侵害,以及知道该找谁负责”,就是说患者或者他们的家属清楚自己因为医院的治疗行为受到了伤害,也知道该由哪家医院或者哪个医生来承担责任。打个比方,患者做完手术之后身体出现不正常的状况,经过检查发现是医生手术操作失误造成的,从这个时候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2、要是从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超过了二十年,法院一般就不会提供保护了。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时间。这里的“二十年”是最长的保护期限,就算患者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通常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3、在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六个月里,如果因为一些无法抗拒的原因等法定情况,当事人没办法提出诉求,诉讼时效会暂时中止。等这些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没了之后,再往后算六个月,诉讼时效就算到期了。另外,要是有一方提出了诉求,或者对方同意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的那个时间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