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要提交这些材料:
仲裁申请书包含必要信息且有数量要求。申请书要写清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写明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证据及来源、证人信息。申请书要一式三份,两份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身份证明视申请人身份而定。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还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来证明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等材料。
证据材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比如主张加班工资要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证据应附清单,注明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等。
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交材料。委托他人代理仲裁,要提交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是集体争议的,推选3至5名代表,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