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全部保费要分情形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若保单仍在犹豫期内(长期人身险通常约定10—15天,具体以合同为准),投保人可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一般可全额退回已交保费,部分公司仅扣工本费。
第二,超过犹豫期正常退保,依《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通常低于已交保费,难以全退。
第三,若销售环节存在误导、夸大收益、隐瞒免责条款、代签名、未按规定回访等情形,可主张合同撤销或相关条款不生效,要求全额退费。需保存投保单签名、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回访记录等证据。
第四,若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对免责条款可主张不产生效力。
操作上,先核对合同犹豫期和现金价值表,向保险公司书面投诉并留痕;协商不成,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