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10年以上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按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员工自己不想续签,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甚至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员工续签,员工却不同意,这种时候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一旦员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会自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
2、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那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补偿;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在满足一些条件时,比如连续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和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拒绝,那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适应不断变化的就业市场环境,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