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起诉离婚不看结婚证在哪里领,看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真正决定管辖的是对方现在人在哪里、户籍在哪里。
一、一般规则。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温州只是结婚登记的发证地,不产生管辖权。
二、可以回温州起诉的例外。依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您需要先落实三点。①对方的户籍地;②对方离开户籍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居住证、租房合同、社保记录都能证明;③您自己是否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四、实务提醒。管辖错了会被移送或者裁定不予受理,白耗一两个月。对方若长期在云南西畴居住且户籍也在当地,温州法院多半没有管辖权,与其在温州白跑,不如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