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和单位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就算女职工处于哺乳期,只要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能解除。
不过,如果只有单位单方面提出,要和哺乳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合同,而女职工不同意,单位可不能随意解除。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单位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
要是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的,单位就得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的,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总之,哺乳期女职工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解除,不然就要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