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养费纠纷案件里,要是被告收到两次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到庭,法院就能够进行缺席判决。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说法,对于那些必须要到庭的被告,法院两次发传票传唤,被告没正当理由还不来,法院是可以拘传的。不过在抚养费纠纷里的被告,一般不属于必须被拘传的那类人。
法院进行缺席判决的时候,只能依据原告拿出来的证据来认定案件情况。在判定抚养费时,法院会重点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所以原告得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些方面,像孩子的学费、看病的费用、生活花费等方面的凭证,还有被告的收入情况等。
要是原告证据充足,能证明被告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也符合支付的条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通常,有固定收入的被告,抚养费一般按他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要是被告没有固定收入,就依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再参照前面说的比例来定。
要是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是可以去上诉的。所以原告在准备证据的时候要下足功夫,被告如果不想缺席判决,最好还是按时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