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觉得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容易,得按规矩来。首先,企业得有证据,这就要求制定清晰合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而且在职工入职时就得跟人家讲清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得对你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培训得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短板来安排,调岗也得合理,不能有侮辱性、惩罚性,新岗位的劳动条件、薪资待遇跟原来不能差太多。
培训或调岗之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半年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另外,企业要把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进行培训或调岗以及再次考核还是不行等这些证据留好,免得以后产生劳动纠纷时说不清楚。要是对这些操作还有疑问,建议精准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