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期间不幸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三笔重要补偿,分别是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用来安葬因工死亡职工的费用,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比如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丧葬补助金就是30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那些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的。具体比例是配偶每月拿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要是亲属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月还能在这个基础上多拿10%。不过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加起来,不能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至于哪些亲属能拿,得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给近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近亲属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近亲属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上述这些赔偿费用就得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了。所以,职工一定要关注单位是否给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