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部门觉得员工试用期表现不达标,要按法定流程来处理。先查看劳动合同和公司规定,看看合同里有没有写明试用期和录用要求,公司制度里对试用期考核的标准和流程有没有清晰的说法,而且这些规定得合理合法,还得给员工公示过才行。
2、接下来要做考核评估。按照事先定好的考核标准和流程,全面评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收集能说明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像工作成果、考勤记录、客户反馈这些。考核的时候要做到公正、客观、透明,让员工知道考核的情况。
3、然后和员工沟通。用书面形式告诉员工考核结果、试用期不通过的原因,还有相关证据。给员工一个说话和辩解的机会,认真听员工怎么说,要是员工说的有道理就考虑考虑。
4、要是沟通之后还是觉得员工试用期不合格,那就要在试用期结束之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办了。给员工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这里要注意,如果没办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合同,可能要赔员工钱。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这种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会更严格,企业得更加重视证据的收集和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