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雇员工时,经济补偿是个关键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员工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十二年。
但要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依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在解雇员工时,得结合实际解除情形来确定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具体支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