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里和别人生孩子,一般会被当作是很严重的过错举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能要求获得损害赔偿,像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和他人同居,也就是和配偶以外的人持续、稳定生活在一起;实施家庭暴力,就是殴打、伤害等暴力对待家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顾家人死活或者打骂虐待;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虽然法律条文没明确说婚内和他人生子能让无过错方请求赔偿,但大家普遍觉得这算“其他重大过错”。
2、婚内和他人生子,基本上就是没遵守夫妻之间要忠诚的约定。要是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还生了孩子,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就算没有以夫妻名义,但一直稳定地和别人生活还生子,也符合和他人同居的情况。真到了离婚的时候,没过错的一方能因为对方这个严重过错要求赔偿。分财产时,法院一般会多考虑没过错一方的利益,没过错的一方可能分到更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