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期间,劳动者是能够选择被迫离职的。所谓被迫离职,就是单位干了违法的事,侵犯了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逼得咱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像单位不按时足额给咱发工资,或者不给咱依法缴纳社保,这都属于这种情况。要是在仲裁期间,单位这些侵权行为还在继续,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迫离职条件,咱劳动者完全能以这个理由离职。
从法律规定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咱劳动者就有权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咱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要是以被迫离职为由提出请求,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单位有法定过错,那咱的诉求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
但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打算被迫离职,可得多留个心眼。最重要的就是收集好证据,比如单位没按时发工资的银行流水、没给交社保的证明等。而且得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明确告诉单位咱是被迫离职的,离职原因是啥都写清楚。要是咱在申请仲裁的时候已经提了相关诉求,后来发现还有新的被迫离职的情况,这时候就可以考虑更改仲裁请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