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上班付出了劳动,老板就应当支付工资,这是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确立的底线;老板不愿给的,可以先协商,再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很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你可以按这个顺序处理:第一,书面或者通过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向老板催要工资,明确工资金额和支付期限;第二,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监察有权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第三,准备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成果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两个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老板有转移财产迹象,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