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单位把员工辞退了,而员工还有年假没休完,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单位得给相应赔偿。
2、要是单位和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这一年还没安排员工休完该休的年假,那得按照员工这一年工作的时间,折算一下还有多少年假没休,然后给没休年假的工资补偿。不过折算下来不够一整天的部分,就不给这没休年假的工资补偿了。具体折算办法是:(这一年在本单位过了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能享受的年假天数 - 这一年已经安排的年假天数。
3、没休年假的工资补偿,是按照员工日工资的300%来给,这里面包含单位正常给员工发的工资。简单来说,除了正常工资,单位还得另外给员工日工资200%的补偿。
4、要是因为这事单位和员工起了争执,员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