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定员工要不要对公司损失担全责,得看具体情况。在多数时候,要是员工出于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让公司遭了损失,他们的确可能得担责,但一般不是全担。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单位员工在执行工作时给别人带来损害了,先由单位担起侵权责任。单位担责之后,才可以向那些故意犯错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员工追讨赔偿。这就表明,只有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才有权力追偿。
2、打个比方,要是员工在工作里严重违反操作流程、没经过允许就处理公司的重要资产,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但要是只是普通的工作失误,没到重大过失的程度,就不该让员工承担全部损失。
3、对于劳动关系来说,还得看看劳动合同里的约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是合同或者制度里写明,员工在某些情况下要对公司损失负责,而且这些规定既合法又合理,还向员工公开说明了,那员工可能就得按这个担责了。不过,就算这样,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让员工承担全部损失。毕竟得考虑员工的经济承受能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所以,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员工通常不用对公司损失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