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试用期怀孕不能直接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也就是说,对于怀孕的试用期员工,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像没完成岗位所需的业绩指标,或者入职时提交的材料有假等情况,哪怕员工怀孕了,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给经济补偿。
3、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只是因为员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那这种做法就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
4、所以,试用期怀孕的员工不是绝对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得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然随便解除合同,就要面对法律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