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却又不给加班费,员工完全有理由选择被迫离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全额给员工发劳动报酬,员工是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加班费其实也算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单位不给加班费,就相当于没有按时、全额发劳动报酬。
员工要是因为单位不给加班费而被迫离职,有几个要点得留意。得收集可以证明加过班以及单位没给加班费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这些都可以。并且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书里写清楚是因为单位没给加班费才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因为这种情况离职,好处还不少。一方面能把被拖欠的加班费要回来,另一方面还能根据工作时间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