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合并一般会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改变。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是想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得和劳动者商量并且达成一致,还得用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
2. 要是员工不同意公司的岗位合并安排,公司不能强迫员工接受。要是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擅自进行岗位合并和调岗,员工有权利拒绝去新岗位工作。要是公司因此以旷工等理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3. 公司最好和员工好好沟通协商,跟员工讲清楚岗位合并的必要和合理之处,像能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之类的,争取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要是协商后员工和公司达成一致,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4. 要是经过多次协商,员工还是不接受,公司可以想想其他合理的办法来解决岗位合并带来的问题。比如给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能适应新的工作安排;要是条件允许,给员工提供其他合适的岗位选择。
5. 要是实在没办法协商一致,公司因为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