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上班达到某些程度时,单位通常是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的。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就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说单位的规章制度里清楚写了旷工的情况和对应的后果,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就算是严重违纪。那么当劳动者没去上班,并且符合旷工认定的标准,达到了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就能够按照这个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单位要行使解除权,得满足一些条件。单位的规章制度得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制定的,内容要合理合法,而且得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还得让劳动者都知道。另外,单位得有证据能证明劳动者没上班,以及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严重违纪了。
不过,如果劳动者不上班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像突然得了重病,还及时跟单位说了,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不能随便解除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有事不能上班一定要及时跟单位说明情况,保留好相关证据。给单位的建议是,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有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