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报案件也就是执行举报案件,这类案件的管辖权确定有着明确的规则。
从地域管辖来说,一般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为啥这么规定呢?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法院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传唤被执行人以及采取执行措施都更方便,能快速掌握被执行人的动态。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些执行工作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在级别管辖上,大部分执报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这是因为基层法院离当事人和执行标的物更近,处理起案件来更接地气,执行工作开展起来也更便利。不过遇到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比如被执行人身份特殊、执行财产价值极高或者案件在当地影响极大,就可能由中级甚至高级法院来管辖了,上级法院的处理能力更强。
要是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对同一个执行案件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自己选一个法院去申请执行。要是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交了申请,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负责。要是法院之间因为管辖权闹起了矛盾,先双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找它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到底由谁管。
法律建议:当事人遇到执报案件时,要先弄清楚自己这个案子的管辖法院,选对法院能避免不少麻烦。同时,如果发现法院之间管辖权有争议,要及时关注协商和指定管辖的进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