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人不到庭会不会按撤诉处理,这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规定来说,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要是申请人收到了书面的开庭通知,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按时参加仲裁庭审,或者在庭审过程中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离开,仲裁庭是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来处理的。一旦按撤诉处理,申请人再重新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了。简单来讲,你要是没正当理由,开庭的时候不来或者擅自走了,那这仲裁申请就相当于你自己撤回去了,之后再想申请就不行了。
不过呢,要是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没办法到庭,像突然得了很严重的病,或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等情况,就不用太担心。这时候要及时跟仲裁庭说明情况,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仲裁庭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一般会考虑延期开庭,而不是直接就按撤诉处理。
对于申请人来说,一定要重视仲裁庭审。如果真的没办法到庭,一定要提前和仲裁庭沟通,把合理的缘由说清楚。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仲裁申请被按撤诉处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