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能不能延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1个月;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个月。
要是一开始约定的试用期已经达到法定上限,就不能再延长了。举个例子,签了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到期后就不能接着延长。
要是原来约定的试用期没到法定上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能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延长后总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上限。
要是用人单位没经过劳动者同意就延长试用期,或者延长后总试用期超过法定标准,这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了,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那段时间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