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两次没判离不等于这次也判不离,关键看最后一次判决后是否分居满一年;原告换成您父亲,审查的仍是同一段婚姻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一、不属重复起诉。依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重复起诉须同时满足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三项。离婚之诉是身份关系之诉,前诉判不离后婚姻关系仍在延续,后诉基于新的事实提起,法院应当受理。
二、判离可能性。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若自最后一次判决生效起已分居满一年,本次判离概率较高;若仍共同居住、有和好迹象,法院可能再给机会。
三、您母亲这一侧。不同意离婚的,重点举证仍共同生活、有和好意愿;同意离婚的,重心转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居住安排,尤其农村房屋与承包地权益。
四、要防两件事。①对方可能提前转移存款、变卖车辆,发现即申请财产保全;②分居满一年对他有利、对您母亲不利,何时分居必须有证据,不能只靠对方陈述。
需要补的事实:两次判决时间、此后是否分居、主要财产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