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5年的合同,却只交1年房租,这种情况大多属于违约行为。在房屋租赁的事儿里,双方签的5年合同就跟立下的“规矩”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约束。合同一般会把租金咋付、付多少、啥时候付这些事儿写得明明白白。要是合同里说要一次性付5年租金,或者得按一定时间接着付租金,结果承租人只交了1年,后面的租金不接着给,这就没按合同里说好的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有人不履行合同里的义务,或者履行得跟合同约定不一样,那就要接着履行、想办法补救,或者赔偿损失。所以在这种租房的事儿里,出租方有权利让承租方把剩下的租金交上,还能让承租方承担因为没按时交租金产生的违约责任,像交违约金啥的。
3、当然了,如果合同里写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条件,比如说承租人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少付或者不付租金,又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租金支付重新商量出了新办法,那就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是不是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