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房子前发现房屋漏水,责任得区分不同情况来定。要是房子还在保修期内,按照《民法典》等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义务,还得赔偿损失。所以这时候漏水问题一般找开发商,他们对房屋质量有保修责任,得赶紧安排施工单位去维修。
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漏水,像楼上住户装修时弄坏了防水层,那这个第三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负责修好漏水的地方,还要赔偿损失。要是查出来漏水是不可抗力等不能怪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通常就按照公平原则处理,相关损失得大家协商着分担。
业主在签收房子之前发现漏水,要马上跟开发商反映,并且保留好证据,比如漏水地方的照片、和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开发商得及时维修,如果他们拖着不处理,业主有权不签收房子,而且逾期交房的责任得由开发商来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