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权益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她们的劳动合同。如果有女职工产后半年处于哺乳期,单位却要求其离职,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这种情况,女员工可以这样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尝试与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单位此举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时记得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若协商没用,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能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